接案:
2018年1月15日下午5时,原告家属第一次到律所谈及案情。
2018年1月17日上午9时,原告家属再次到律所确定委托代理。
2018年1月19日上午,我们到案发地点实地查看,派出所、视频、路人、邻居调查取证。
2018年1月20日上午,到**医院探视病人(原告)并调取医院视频资料留档。
2018年1月24日上午,与原告家属交换意见,确定起诉书具体事宜,避免遗漏或事件偏差。
2018年1月29日,确定起诉状,草拟代理词。
2018年1月30日,正式起诉,并申请缓免缴诉讼费。
2018年2月6日,立案。同意缓交诉讼费。
2018年2月9日,申请调查令,再赴事发地。
2018年2月10日-21日,春节放假。(2月11-13加班)
2018年2月24日,法院通知八大被告均已下发传票。原告家属透露对方要求私了。
2018年2月25日晚上,原告家属通知调解。
2018年2月26日上午9时,准时到法院,与法官沟通和解事宜。等对方一个多小时才出面。没有谈成。法官出具调查令,到派出所去视频资料和原告家里探视原告,并告知有关事宜,与家属探讨下一步运作。
2018年3月1日早上,被告1、2家属突然通知到庭调解。赶赴法院,协调法官安排法庭,候对方两小时才到庭。法官建议双方私下调解好,达成书面,付款、签名、捺印以后,再撤诉。因对方协议否认基本事实,将赔款变为赠与,并附加利息条件。我方坚决不接受,没有达成和解。
2018年3月6日8时,与原告当事人谈话、录音、签字,以证原告当事人知情同意。9时半赴法院法庭,代理原告签字撤诉,法官示被告付款成功,原告告知并凭证,再出具裁决书。
2018年3月7日,原告家属通知已收到赔付款及裁定书,商议代理费支付方式。
2018年3月8日,代理费到账。